一、申请范围及条件
在青岛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在上年度年报审核通过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湖北籍劳动力到我市各类企业(不含人力资源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初次就业,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实施期内,介绍每名湖北籍劳动者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按每介绍湖北籍劳动者就业1人12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每介绍湖北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1人6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三、申请时限
2020年6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四、所需材料
加盖公章的《湖北籍职业介绍补贴申报承诺书》(扫描上传)。
五、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就业网办——单位业务——湖北籍职业介绍补贴(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
2、录入推荐人员信息,并上传承诺书;
3、待推荐人员与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保险后,申报机构可进入“湖北籍职业补贴申报”模块进行申报;审核通过后,点击“湖北籍职业介绍补贴合格人员花名册”可查询审核通过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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