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范围及条件
申请范围:
在青岛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在上年度年报审核通过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申请条件: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本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户籍所在区(市)以外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职业介绍补贴。
按每介绍1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介绍每名劳动者只能享受一次职业介绍补贴)
三、申请时限
2020年4月21日——12月31日
四、所需材料
1、介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本市就业的,须加盖公章的《精准扶贫职业介绍补贴申报承诺书》(扫描上传);
2、介绍降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市外就业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精准扶贫职业介绍补贴申报承诺书》(扫描上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上传)、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登记、缴纳保险证明(扫描上传)。
五、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就业网办——单位业务——精准扶贫职业介绍补贴(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
2、录入推荐人员信息,点击提交;
3、待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身份确认通过后,申报机构可进入“精准扶贫职业介绍补贴推荐花名册”模块上传承诺书等材料;
4、待推荐人员与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保险后,申报机构可进入“精准扶贫职业补贴申报”模块进行申报;审核通过后,点击“精准扶贫职业介绍补贴合格人员花名册”可查询审核通过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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