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范围及条件
青岛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微企业。
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招用同一名高校毕业生的只补贴1次。对于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未满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已享受剩余期限见习补贴的中小微企业,不再享受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同时满足招用湖北籍劳动力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条件的,只能按规定享受一项补贴。
按照每新招用1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申请时限
2020年3月1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所需材料
1、高校毕业生本人毕业证原件;
2、属于留学回国及台港澳高校毕业生的,还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五、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1、企业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就业网办——单位业务——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湖北籍及高校毕业生)(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由企业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承诺;
2、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录入;
3、信息录入确认无误后按系统提示上传所需材料;
4、上传材料后提交待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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