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范围及条件
申请范围: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
申请条件: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根据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在我市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实行分档补助,其中,缴纳失业保险费5年及以上的,补助标准为400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含)至5年的,补助标准为200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足1年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补助标准为100元/月。
领取期限: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按月领取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三、申领时限
失业补助金政策执行时间为2020年3月至12月。
四、申报入口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所需材料
无需提报任何材料
六、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就业网办——个人业务——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或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失业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申请”模块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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