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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怎么办理

作者:珺元代理 发表时间:2020-12-25 15:22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一、申请范围及条件
申请范围:本市户籍或外地户籍在本市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失业人员。


 
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城镇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是指家庭成员中无一人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3、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抚养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的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是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5、农村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外出就业6个月以上返乡农民工,以及失去土地或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人员中,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6、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是指女满16至40周岁、男满16至50周岁,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平均水平50%以下,且无人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7、享受低保失业人员。是指持低保证明的失业人员。
8、残疾失业人员。是指持《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9、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员。是指由市扶贫办提供的已建档立卡并纳入公共就业一体化信息系统管理的农村贫困人口。

二、申请时限
即时申报

三、申报入口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

四、所需材料
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需将离婚证或丧偶证明原件拍照上传。

五、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就业网办——个人业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按提示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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