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范围及条件
青岛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招用经本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招用人员包括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负责人。招用原本单位职工的,解聘备案时间应6个月及以上。
二、补贴标准
1、社会保险补贴标准。2019年1月1日起,以上年度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缴费比例,给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2、岗位补贴标准。每人每月200元。
三、申请时限
2019年7月17日——2022年4月25日
以上就是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相关内容,如果有任何需求,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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