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税务局联合发布《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告:
该文件中明确:自2021年10月1日起,新办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办理税务登记,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附: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以上转自纳税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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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税务局联合发布《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告:
该文件中明确:自2021年10月1日起,新办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办理税务登记,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附: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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