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退收入”如何缴纳个税
内退是指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情况,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会取得一次性补贴收入。那么在会计实务中,内退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呢?“内退收入”如何缴纳个税?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实行内部退养办法的人员取得“内退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珺元代理来为大家做简单的归纳: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文件规定,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计算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一条规定,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内退一般都会得到一笔一次性补贴收入,虽然是补贴收入,但作为纳税人的个人所得自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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