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扩大到全国!(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
一、专票电子化推行进程,今天起,你就可能收到!
推行时间:自2020年12月21日起
推行地点: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
推行时间:自2021年1月21日起
推行地点:在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大连、厦门和青岛等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
二、发票新规后,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都可以开具吗?
都可以开具。部分受票方因自身管理需要,可能仍需使用纸质专票,为保障受票方权益,其在索取纸质专票时,开票方应当开具纸质专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