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12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修订草案)》,便利和规范企业名称登记。这是继去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等行政许可事项后,进一步规范企业名称登记出台的法规性文件,会议通过《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完善企业名称基本规范,建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规定申请人可自行选取符合规定的名称,并应承诺对名称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李克强在12月1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特别强调:“要注重‘放管并重’,在增加企业便利的同时,规范企业名称登记。”
当天会议通过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完善企业名称基本规范,建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规定申请人可自行选取符合规定的名称,并应承诺对名称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草案同时规定登记机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不符合规定的名称不予登记或纠正,对名称产生争议的可依法起诉或由登记机关调解或裁决。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一定要有利于公平竞争,有利于企业的合法自主经营。”李克强说,“企业做强做大,归根结底靠的是综合实力和逐步累积的品牌效益,而不是只靠一个名称。
同时放管并重,规定登记机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不符合规定的名称不予登记或纠正,对名称产生争议的可依法起诉或由登记机关调解或裁决。*部署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会议指出,针对目前政务服务热线号码多、群众办事多头找等问题,推动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优化。对涉及企业和群众的非紧急政务服务热线,压实地方特别是市县责任,地方设立的政务服务热线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并在地方接听的政务服务热线,号码能归并的尽量归并,尽可能使用一个号码,方便群众记忆和使用,体现一个窗口服务。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指导支持地方热线优化工作。会议要求,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不仅要方便群众拨打,更要优化流程和资源配置,强化技术支撑,实现热线受理与后台办理服务紧密衔接,健全接诉即办和督办问责机制,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及时得到处置和办理,使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得更快、分得更准、办得更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