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青岛电子税务局: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自2022年1月1日起,暂继续执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减按1%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六税两费”优惠政策,您可暂按原政策文件规定申报享受优惠(原减免性质代码继续使用)。待正式文件出台后,以正式文件为准。需了解有关情况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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