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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电票问题解答操作指引

作者:青岛税务 发表时间:2023-08-24 11:17

数电票问题解答

来源:青岛税务


01

第一步

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电子税务局首页依次点击【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

02

第二步

点击【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

03

第三步

依次填入“购销方选择”、“开票日期”、“发票号码”后点击【选择】。

04

第四步

选择“开具红字发票原因”后点击提交。

05

第五步

若购买方暂未对发票进行勾选或发票入账标识操作,点击“确定”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红字发票。
若购买方已对发票进行勾选或发票入账标识操作,系统将生成红字确认单,购买方对确认单进行确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红字发票。


以上两种操作均需要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青岛)进行处理。

对收到的红字确认单进行处理:

 

 

 

01

第一步

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青岛)依次点击【发票管理】-【红字申请确认】。

02

第二步

填入“发票号码”、“录入时间”,点击【查询】。

03

第三步

对查询到的确认单进行操作。

 

 

对收到的数字化电子发票

发起红字确认单:


02

第二步

填入“发票号码”、“录入时间”后,依次点击【查询】、【发起】。

供稿:高新区税务局

审核:青岛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编发:青岛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青岛注册公司请联系青岛珺元代理记账有限公司,咨询热线:18660267992、1558866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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