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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推行“一链办理”服务模式优化高校毕业生

作者:青岛人社 发表时间:2023-10-05 08:40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邮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关于
推行“一链办理”服务模式优化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教体)局、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青岛分公司: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一链办理”服务模式优化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6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落实取消就业报到证政策要求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教体)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6号)、《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0号)精神,从2023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取消,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档案接收转递及存档手续的必需材料,之前档案材料中的就业报到证应继续保存,缺失的无需补办。
 
二、规范档案转递手续
 
邮政管理部门要指导邮政企业严格执行邮政特快专递服务标准,按规定将高校毕业生档案进行单独封装、单独邮寄,与其他快递物品“物理隔离”,保障档案安全。严格落实档案寄递登记制度,确保每一份档案寄递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严格落实现场交接制度,邮政企业和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应现场交接并签字确认,未经确认不得投放档案。
 
三、做好档案接收工作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工作,按规定做好档案材料甄别、整理、信息采集、系统录入和档案入库管理工作。查询核验毕业生信息,在办理档案接收手续时,可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上的姓名和转递编号,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https://dj.ncss.cn)查询核验毕业去向登记信息,也可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或山东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
 
系统查询就业信息。落实档案接收告知承诺制,属于我市接收范围的,审核档案材料完整性,对缺少关键材料的,要主动与高校协商退回并补充材料,或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高校毕业生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对缺少非关键材料的,采取先存后补方式予以接收。不属于我市接收范围的,要及时与高校沟通,原渠道退回。做好信息采集录入,对于接收的档案要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基础数据采集规范》及时采集档案基础信息,并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做到档案“即来即采即录”,方便高校毕业生查询办理档案业务。
 
四、开展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服务专项行动
 
今年9月中旬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联合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服务专项行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定高校毕业生档案政策宣传内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通过官方网站、校园网、“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进行政策宣介。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教育(教体)局通过印制宣传册、组织“档案服务进校园”活动进行宣传解读,活动范围覆盖辖区内所有高校。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档案转递接收业务培训活动不少于1场次,培训人员范围包括辖区内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经办人员和高校就业指导老师,培训内容包括最新档案政策、业务流程、转递规范等。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请于9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通过金宏网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陈敏敏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邮政管理局

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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