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01日-23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资源税、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代收代缴车船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水土保持补偿费;工会经费。
2023年10月01日-31日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缴纳及补缴;灵活就业人员两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及补缴。
2023年10月01日-31日
申报缴纳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023年10月01日-31日
城乡居民两险(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补缴及新增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缴纳。
2023年10月01日-31日
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2023年度车船税。
2023年10月01日-31日
按次申报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排污权出让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收入)、土地闲置费、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申报缴纳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
来源:国家税务局青岛电子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