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年终决算期间暂停办理各项税(费)缴库业务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关于2023年年终决算期间暂停办理
各项税(费)缴库业务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做好2023年度全市年终决算工作,根据《国家金库青岛市分库关于2023年度全市年终决算期间预算收入缴、退库等工作安排》的要求,现将税务部门2023年年终决算期间暂停各项税(费)缴纳业务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业务时间
按照2023年节假日安排,2023年元旦放假时间为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1日。
(一)2023年12月29日17:00起
全市办税服务大厅、各行政审批大厅办税窗口、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自助办税终端、各车辆销售企业等线下办理渠道暂停办理各项税(费)征收业务。使用银行端查询缴税方式缴纳税(费)的纳税人、缴费人,如需当日完成税费缴纳,要在商业银行营业时间截止前到银行办理。
(二)2023年12月29日20:00起
电子税务局(含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下同)、手机税税通等线上办理渠道暂停使用二维码扫码(包括微信、支付宝、云闪付和银行APP等,下同)缴纳税(费)方式。
(三)2023年12月31日11:30—24:00
全市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关闭,电子税务局、手机税税通等线上办理渠道暂停使用三方协议扣款、银行端查询缴税等各项税(费)缴纳业务。
二、恢复办理时间
(一)2024年1月1日0:00起
全市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恢复,电子税务局、手机税税通等线上办理渠道恢复使用三方协议扣款、银行端查询缴税、二维码扫码等各项税(费)缴纳业务。
(二)2024年1月2日9:00起
全市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各行政审批大厅办税窗口、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自助办税机终端、各车辆销售中心等线下办理渠道恢复办理三方协议扣款、银行端查询缴税、POS机刷卡,二维码扫码等各项税(费)缴纳业务。
三、税(费)缴库暂停期间不受影响的业务
灵活就业及城乡居民等个人缴费人通过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手机税税通、爱山东APP、支付宝等渠道办理缴费业务不受影响。
请纳税人、缴费人周知并妥善安排,提前办理代开发票、车购税、房地产交易税和社保费缴纳等相关事项,以免影响生活和工作。如有疑问,请关注青岛市税务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或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咨询。因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