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岛市税务、公安部门联合依法查处青岛中联汇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对外虚开劳务费发票案件。
经查,该单位在未提供真实劳务派遣业务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为他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85份,虚开金额合计16033.83万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0份,虚开金额合计113.05万元,虚开税额合计5.65万元,虚开价税合计118.70万元。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定性该单位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判决该单位法定代表人吴某某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44万元。
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检察、法院、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聚焦团伙式、跨区域虚开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积极营造更加规范公平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