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自然人缴费人:
您好!为有效保障个人信息安全,根据相关规定,2024年3月23日起,“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社保缴费”相关功能停止使用。自然人(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相关业务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办理。
线上缴费渠道:
爱山东APP(“社保费缴纳”)、“税税通”APP(“个人办税”)、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网页版)。
线下缴费渠道:
经办银行、自助办税缴费终端、办税服务厅、社保大厅的税务窗口、政府综合服务大厅的税务窗口。(需持有效身份证件)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