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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明确高品质住宅的装修费用可计入住房公

作者:青岛市住房公积金 发表时间:2024-05-15 08:41

青岛市明确高品质住宅的装修费用可计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数


关于明确高品质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数的通知

各处、室:

429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布青岛市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第一批)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建发〔20233号)要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惠民利民作用,支持我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采用精装修交付的高品质住宅,装修费用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确的,计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数。其他未做调整事项,仍按原规定执行。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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