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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收购暗造假 跨境交易巧藏诈——揭开骗取出

作者:qdjunyuan 发表时间:2025-04-21 08:42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了一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涉案企业青岛绿凯源工贸有限公司通过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低值高报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141.75万元。针对该违法行为,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作出追缴出口退税并处罚款等处理处罚决定。
 
寻踪觅源 揭露虚假身份交易网
 
前期,第三稽查局收到了一封举报信,称青岛绿凯源工贸有限公司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大量骗取国家退税款,第三稽查局立即安排检查组进行落实。检查组调取了企业11401份农产品收购发票,锁定了平度市3个村245名农户为重点核查对象,然而正值农忙时侯,检查组在当地村委的支持下,利用中午、晚上入户农家逐一核实真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几十名农户坦言并未种植过该公司所收购的农产品。检查组又调取了企业对公账户,也无相关交易流水或现金支付凭据,进一步揭开了收购发票的虚假面纱。
 
然而令检查组想不到的是,不仅农户是假的,连组织收购农产品的“供货人”都有双重身份。摸排中发现,“供货人”与企业账簿凭证的“业务员”姓名存在高度重叠,企业承认的确是同一批人,且为企业的雇佣员工,该企业还经常以冲减“业务员”预付账款的方式对农户进行付款,然而却拿不出交易明细等证据。如此以来,一个套着农产品收购面具的虚假资金交易网浮出水面……该企业通过虚假账务处理、虚构资金流的手段,为自己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1237份,虚假抵扣进项税额141万元。
 

艰难取证 破解跨境交易迷局

 
检查组在与农户取证的过程中,获取了企业跨境贸易利用“信用证”这一结算方式的关键线索,在青岛税务系统内首次以信用证方式,找到了案件突破口。检查组分派人员,到该公司所用银行了解了信用证结算流程,调取了信用证业务银行交单纸质资料27笔,并将这些资料里的单价、数量、总价及对应发票的价格等信息制成电子信息,与该公司出口退税系统申报资料进行比对,发现有16笔业务由于货品报关价格的单价调高,报关总价远远高于了信用证价格,企业负责人面对这些证据,仍然心存妄想,狡辩称信用证价格是预付的定金,所以价格低,但检查组要求提供相关合同规定或除信用证之外的打款记录时,只能哑口无言……
 

铁证如山 不法分子终落网

 
为进一步查找证据,检查组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向韩国发起情报交换请求,核实进口方真实购货情况。韩国方面接到需求后,积极进行协助,第一时间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回复了韩国相关进口公司的进口报关单信息,为案件的最终侦破提供了有力证据。面对“跨洋”而来的珍贵数据资料,检查组不敢歇一口气,加班加点,与出口退税系统申报数据逐一进行比对,不放过一个疑点,最终核实发现有353笔报关数据存在低值高报行为,韩国提供资料显示实际销售额为293万美元,企业虚假申报出口销售额为1137万美元,违反出口退(免)税有关规定取得出口退税856.09万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铁证如山面前,企业负责人不得承认其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法律规定,对该公司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追缴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141.75万元,违反出口退(免)税有关规定取得出口退税856.09万元,对虚开发票对应业务视同内销征税的处理决定;对其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处罚款212.63万元,停止办理出口退税一年半,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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