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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注册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作者:珺元代理 发表时间:2021-01-15 14:07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也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注册登记需要材料: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合伙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合伙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合伙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4.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应载明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出资情况或提交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5.主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以上就是青岛合伙企业注册登记需要材料的相关内容,如果想了解更多,欢迎拨打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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