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有限公司和注册合伙公司区别
一、企业设立
1.合伙企业。设立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2.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企业设立的条件
(一)出资人数要求
1、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应该由2个以上的合伙人出资设立,其中有限合伙企业应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设立。
2、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二)出资方式要求
1、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是,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则不能以劳务出资。
2、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三、企业行为依据
1.合伙企业。行为主要受《合伙企业法》和《合伙协议》的约束。
2.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行为主要受《公司法》和《章程》约束。
四、企业权力机构
1.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法》并未对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予以明确,原则上合伙企业事务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会议)。
2.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的最高权力机构分别是股东会和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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